已阅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最新消息

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

 

发布时间:2017-12-06    字号:【

  环境保护部令

  部令 第39号 

  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。原环境保护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环境保护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)同时废止。 

  环境保护部部长 陈吉宁 

  发展改革委主任 徐绍史 

  公安部部长 郭声琨 

  2016年6月14日 

附件.doc

附表.doc

附录.doc

分享到:
联系电话:0455-7555366           吉ICP备11002573号
Copyright © 2015 YATAI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ved.
吉林亚泰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亚泰集团信息与智能化管理中心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