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一些地方的商业综合体、产业园区、物业、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,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,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规范,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。
发改委还将加大督促电网企业于今年7月底前全部退还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情况,确因用户销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,电网企业应在营业网点、当地主要媒体上依法公告,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,在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仍无法退还的,冲减省级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。
对于应减免的余热、余压、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等,电网企业要于今年7月底前将系统备用费减免落实情况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征缴详细情况等报价格主管部门。尚未落实的,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尽快落实到位。
发改委表示,价格主管部门未来将要严格监管,进一步清理电网企业收费,没有列入清单的项目,一律不得收费。未来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、创新监管、优化营商环境,减轻企业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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